本報訊 (記者晉峰通訊員王文靜)昨日,記者從省交管局瞭解到,為保護汾河水庫的水質安全,省公安廳決定,從1月31日起,汾河庫區周邊路段及汾河上游路段禁止焦煤及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直至跨庫區公路改線完工。對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司機,將處以2000元罰款和15日以下拘留。汾河水庫庫區周邊的管制路段:215省道忻州靜樂縣豐潤高速出口至婁煩縣杜交曲鎮、217省道婁煩縣石峽溝村三岔口至縣城澗河一號橋、252省道婁煩縣靜游鎮婁嵐高速口至古交鎮城底鎮爐峪口村、229縣道婁煩縣杜交曲鎮羅家曲村至婁煩縣城澗河一號橋,禁止煤焦和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汾河水庫上游沿線公路管制路段:215省道忻州寧武縣東寨鎮至靜樂縣豐潤高速出口、909縣道忻州靜樂縣神峪溝鄉楊家崖村至豐潤鎮蘇坊村禁止上述車輛通行。  (原標題:汾河庫區周邊禁止兩類車輛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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