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5月23日訊 記者王斌 見習記者王開廣 為了節約處置費用,將產生的含酸廢水偷偷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北京奧俐易經貿有限公司門頭溝廢油脂處理中心將產生的3.5噸含酸廢水偷偷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近日,該中心兩位負責人韓志高和工人竇榮,因偷排危險廢物、涉嫌環境污染犯罪行為被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正式批捕。相關部門依法暫扣該公司3.5噸濃硫酸和用於偷排的罐車,並安排北京金隅紅樹林環保有限責任公司妥善處理相關危險廢物。據稱,此案為2013年《“兩高”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發佈以來,北京市首起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開創了環保、公安部門協作打擊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先河,併為今後環保與公安部門聯合執法積累了經驗。
  工商查詢顯示,北京奧俐易經貿有限公司門頭溝廢油脂處理中心成立於2005年,系北京奧俐易經貿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北京奧俐易經貿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法定代表人正是“油脂公司”的負責人韓志高。“奧俐易”公司及其分公司的經營範圍均包括收集、加工及銷售餐飲業廢油脂,其原材料則來自全市一千多家飯店和食堂的餐廚垃圾。作為一家小型企業,“油脂公司”包括負責人韓志高在內僅有5名工人,竇榮系公司小班長兼煉油工,負責指揮2名工人抽取提煉好的油脂(地溝油)並灌裝至油桶中,另外還有1名燒鍋爐的工人楊某。
  據瞭解,為更好地分解餐廚垃圾,“油脂公司”很早就在提煉地溝油的過程中採取添加硫酸的方式,以便高溫加熱後較快形成油、水、渣的分離。截止案發前,“油脂公司”每天可提煉二十幾桶地溝油,同時每天產生幾噸廢水。根據環保部門要求,產生廢水必須交由環衛部門處理。“油脂公司”聲稱案發前提煉地溝油後產生的廢水都有環衛部門拉走。調查顯示“油脂公司”曾與丰台一家環衛部門簽訂合作協議,由環衛部門收取韓志高公司的廢水,“油脂公司”預付對方6萬元。截止案發前,6萬元預付款已沒有結餘,環衛部門共收取“油脂公司”840餘噸廢水,其中2013年度收取735噸廢水。
  為了減少含酸廢水處置費用,2013年9月,“油脂公司”安裝了兩台油水渣分離器,該種生產工藝不再需要添加硫酸。但使用中分離器多次壞掉,為了不影響地溝油提煉,在分離器無法工作時“油脂公司”又使用添加硫酸的老辦法提煉地溝油。2014年春節前,韓志高購置了一輛吸糞罐車,一是為了運原料方便,二是為了用罐車往外排廢水省錢。2014年3、4月份,“油脂公司”的分離器操作時好時壞,為了繼續作業,“油脂公司”再次開始添加硫酸,這次開始,韓志高開始用公司的罐車悄悄地往市政排污管道排放含酸廢水。據瞭解,酸性廢水直接排放,不緊會腐蝕管道,損壞農作物,傷害魚類等水生物,還會危害人體健康。
  2014年4月8日21時許,犯罪嫌疑人韓志高在楊某(被取保候審)的幫助下,先後兩次駕駛公司的罐車,將“油脂公司”污水池內的約8噸含酸廢水,偷排至門頭溝區污水處理廠北側的污水管道內,22時許,韓志高、竇榮繼續兩次向污水處理廠北側的污水管道內排放約8噸含酸廢水,經檢測,22時11分許,犯罪嫌疑人韓志高與竇榮向污水井內排放的污水為危險廢物。  (原標題:北京破獲首起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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