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通訊員陳亮 張倩報道)近日,新疆福海縣工商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時發現,位於福海縣永安西路的某超市內涉嫌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預包裝食品。
  經調查,某超市將預包裝食品外包裝經超市工作人員拆封後,分裝小袋後重新包裝上架銷售,銷售的7種商品進貨值共計5328元,通過銷售獲取違法所得共計2546.1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該超市的行為已經構成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行為。鑒於當事人積極配合案件調查並主動提供相關證據,認識到經營環節和管理上的漏洞,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福海縣工商局對當事人做出了沒收違法所得2546.1元、奉人民幣7453.9元、沒收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處罰決定,沒收食品共計145公斤。  (原標題:新疆福海縣工商局查處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包裝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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