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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洪雪)好友聚在巴里島一起下棋打牌本是日常消遣,可李女士和劉女士卻因為下棋大打出手。爭執中,劉女士受傷,兩位多年的好友也因此對簿公堂。房山法院上午通報,判李女士賠償7800元。
  據原告劉女士稱,今年8月份,她和被告李女士相約到離家不遠的地方一起下象棋,沒想到李女士在輸棋後竟惱羞成怒,上前勒住劉女士的澎湖民宿脖子並將其按倒在地。
  劉女士說,當時李女士騎在自己身上用支票貼現硬塑料杯猛擊她的腰背部。經住院治療,劉女士稱自己至今仍常頭暈頭疼,故起訴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住院用品費、誤工費及精神損失補償等共計22885.26元。
  被告後,李女士稱,自己和劉女士一褐藻糖膠起下棋時,對方常出口傷人。出事當天自己輸了棋,劉女士便又開始挖苦自己,“我是忍無可忍才動手的。”李女士說。
  李女士稱,好房網劉女士住院當晚,她就在朋友的陪同下去醫院看望了她,還當面道了歉,想協商一下賠償事宜,但劉女士情緒激動,不願意談。
  李女士還表示,自己雖是一名下崗人員,經濟情況不好,但願意在能力範圍內補償原告。  (原標題:輸棋翻臉 打傷好友賠7800元 稱動手是因原告常出口傷人 事發當天遭擠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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