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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亞洲善待動物組織(PETAAsia)在網上發佈一段視頻,稱在中國的安哥拉兔養殖場中,工人採用活體拔毛的方式採集兔毛。此後,多家國外知名服裝品牌表示將停產安哥拉兔毛產品。中國畜牧業協會兔業分會昨日表示,拔兔毛的方式在上世紀80年代前較多,如今只是個別現象。(12月18日《新京報》)
  採集兔毛本來是皮草貿易中的一道正常工序,但視頻中兔子被活體拔毛的情景確實令人瞠目結舌。雖然協會表示拔兔毛如今只是個別現象,但客觀考量我國目前動物福利保護的現狀,確實也不容樂觀。從多家國外服裝品牌的停產令來看,國際貿易中對動物保護的重視已是大勢所趨。可見,即便純粹從破除貿易保護壁壘的角度來看,加強對動物保護方面的立法業已刻不容緩。
  這是一個客觀現實:因為長期受人類中心主義教育的影響,動物的地位一直被視為從屬於人,動物存在的價值完全服從於人類的利用目的。這種對待人與動物關係的認識偏差,導致人們對動物的生命失去起碼的尊重與敬畏。虐待動物、隨意丟棄寵物、流浪動物得不到救治,諸如此類的事情司空見慣。人類的生殺予奪大權,陷動物於絕望無助的境地,動物福利更成了天方夜譚。目前,我國現行的有關動物福利的法律幾乎一片空白。除《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檢疫法》等幾部單行法外,還沒有一部專門的、完整的總括性法律。這些單行法或僅保護野生動物,或只對動物資源的合理利用進行規定。這樣使得社會公民對於保護動物福利及其意義,都缺乏整體而清晰的印象。
  相較而言,英國早在1911年便制定了較完善具有多項動物福利內容的《動物保護法》。德國更於1988年制定了專門的《動物福利法》,其中對動物福利做了詳細的規定。除此之外,西方發達國家對於動物福利的倡議和運動也早已是風起雲涌:2002年烏克蘭的農場主向法國出口活豬,在經過60多小時的長途運輸後,卻被法方拒絕入境。理由是這批豬在運輸途中沒有按規定的時間休息,違反了發貨的有關動物福利方面的規定。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在動物保護和人道主義的名義下,西方國家紛紛採取非關稅措施阻止中國產品大舉進入。此前,國際上還接連發生針對我國的養殖產品出口遭退貨甚至抵制的事件。因此,疏於動物福利而帶來的各種損失並不小,而基於動物保護之上的文明考量更令人尷尬。
  法理而言,立法也是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之一,並不是僅僅消極地反映社會,更會對社會發展起著強大的反作用。動物福利立法有利於人類合理利用動物資源,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和諧發展。事實上,過度囿於眼前利益是一種缺乏前瞻意識的表現,而動物福利立法則是人類對於自然與生態的正視,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徵。
  文/周子恆  (原標題:從一隻兔子談動物保護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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